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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法学生,我在此前的学习生活中更多地是从书本上或者课堂上老师的教导中学习法律知识,这次团县委组织的“返家乡”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为我提供了一个宝贵的机会,去接触体验法学实务,借此机会我来到了怀宁县人民检察院,开始了在检察辅助岗位上的实践经历。
实践·学习·成长
来到检察院,我被安排到了一部,一部主要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等流程。在带教检察官的指导下,我切身参与到一部的实务工作中。在一个月的社会实践中,我参与制作了几个案件的审查报告,就案件事实的认定以及犯罪构成等问题与带教检察官展开讨论。为查明相关情况,带教检察官带我到乡镇派出所对证人进行询问,我在一旁负责询问内容的记录,从中学到了很多办案中询问的技巧经验。同时,通过整理已经结案的卷宗,我也对检察院的工作流程也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美国大法官霍姆斯说过,“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我作为一名大一法学生,无疑是极其缺乏经验的。在办案过程中,我的观点往往略显直接和简单,而带教检察官张检却往往能依据他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基础给我上一堂生动的法律课,这让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理解更加深刻。
法理·情理·道理
在一部的实务工作中,我学习贯彻当下中央确立的“少捕慎诉慎押”方针,这是我国“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在实务中的具体体现。尊重人权,在法理中体现情理,这是当下法治中国建设的必要一步。
电影《第二十条》中曾经有过这样一句台词,“我们办的不只是案子,更是别人的人生”。正是如此,检察院的工作绝非仅仅是一场冷漠的法律上的较量,许多时候更是对道德和责任的考验。在一册册厚重的卷宗里,我看到了检察官们不遗余力地试图让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以避免在法庭上兵戎相见;也看到了检察官们做最大的努力争取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获得宽松的量刑可能。“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体现出的不仅是法律的严谨与理性,更是法律人在办案时的“人情味”。只有坚持法理情相统一,才能真正的维护公平正义。
理想·现实·差距
几次陪同提审以及整理案卷之后,我发现犯罪嫌疑人大多文化程度不高,甚至可能目不识丁,更别说法律法规,因此往往才会做出许多在我们看来荒谬甚至于滑稽的举动,酿下大错。由此可见,基层法治社会的道路依然漫长,很难想象要去同一群不知法不懂法也不愿意去了解法律的中老年人沟通交涉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的确,“我们生活在巨大的差距里”,昔日我是活在象牙塔里不谙世事的空想者,如今我终于通过检察院的实习工作了解到现实与理想的差距。
法治建设之路任重而道远,但是在怀宁县人民检察院的这段时间里,我所遇见的基层青年检察官让我看到了希望所在,肩负着巨大的工作压力的他们,依然恪尽职守、乐观向上。我相信,有他们在,家乡的未来一定会更好!
展望·未来·前行
回顾这次“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我收获颇丰。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学生,不仅要精通法律条文和办案技巧,更要具备人文关怀和社会责任感。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将继续努力学习、勤奋实践,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也一定能够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为家乡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人能够关注和支持法治建设事业,共同推动法治中国的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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